以 失 為 得 說 道 教 | |
文 / 木白 功
當前的道教界常有聽聞「大師」這名詞,儼然成為一個較熱門的詞語,尤其在有線電視臺的命理節目中出現率可堪稱有過之而無不及,而其中不少借道教的名義出現。由於大師過於頻繁,使現實中層出不窮的所謂大師名號,這種尊貴價值卻相對的逐漸降低。若提起大師數量越來越多的問題,或現在人人都可以是大師,顯然已成為道教界的一句無奈話題。現在幾乎滿大街都是大師,究竟是不是大師民眾並不知道,也沒有一定的標準。但話說以「金錢」可以買個「大師」?這可能是造成大師漫天飛舞的一個重要原因。若再試究因由,就是大師的名號與經濟利益有著直接的關係,而稱謂越高,獲得的利益可能就越大。所以,「大師」成了一個快速謀取利益的手段,倘若大師在民眾眼中已經不成為信賴的標準時,大師這名號也將淪為了一個犧牲品。
由於百般做作之渲染,使這些大師響遍台灣、光被國際,真是熱鬧非凡。但論其教義之法則,可謂蒙昧無知之徒。他們學道的方法以「得」為首,以「利」為先。得祖師秘傳、得媒體渲染、得團體頭銜,以及得政要合影,種種虛實之間以得名聲,再漸得信眾,致使富貴集於一身。表面看來,道教的理念顯然落伍多了,追趕不上時代的潮流,教人以減少自己的欲望與作為當成理念。可笑的是,有些人則藉由道教的名義擴展自己的事業受享所得,寧願違背教義也要成為眾人眼光的焦點。關於這一點,或許這些大師根本不知其教義為何吧!
《老子》第一章明確指出,宇宙萬物皆出於道,返入於道。萬物之生成始於「有」,而「有」則出於「無」,故萬物之始源出於「無」。但「無」是道體,經由道體產生了作用成為「有」,二者皆同出於「道」,同出而異名而已。師尊大著《道家道教與中土佛教初期經義發展》一書,對道體的論述:「道家的『道』,它是宇宙萬物生發的根源和本體,也是萬物生化所須遵循的法則。道無始無終,無所不在,無形象生滅,而能生化天地萬物;萬物皆來自於道,而返歸於道。萬物之生成,由『無』而『有』;吾人之修道,則在於能返本歸根,棄物而合道,由『有』而入『無』。」這樣的解釋,我們稍稍可了解道家的「道」原出自「無」,再經由道體生化萬物的「有」;而修行之方應從「有」到「無」的過程才算是修行。這麼說來修行應該是「減法」,是「退步」,而不是把所有「權利」、「榮耀」往自己身上攬。
在道家老子看來,傳授真道的目的則是教人瞭解宇宙與人生的真相,並教人一套返本歸真的修煉方法。對學道修持的理解是以「為道日損」(語出《老子》第四十八章)為基,認為學道必須日日有減損,方能常常有進步。而天天都在減損,是指要把那些自以為是的自見、妄念、慾求統統丟掉,使減損欲望的工夫促發道者能有日日進展的成果,無有懈怠,以至於「無為」境界。《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十九說:「莊子借顏子之名以形容造道之妙盖矣。言有所得也,先忘仁義而後忘禮樂,猶外天下而後外萬物至於坐忘,則有無俱遣,四肢耳目皆不自知,而同於大通之道也。」這是敘述顏回在學道的過程,不以名利作為,仁義禮樂皆拋出於外,最後達到「坐忘」的境界。而這種的境界就是要摒除自身靈敏的聽覺和清晰的視力,脫離了不應該有的小聰明,以減退為要,從而與大道渾同相通為一體,其「坐忘」之思想和《老子》的「為道日損」皆是相同的。所以,追求大道亦須抱持以失為得的理念,以退步求生存,並且減少自己的欲望與不必要的行為,對自己的慾求減之再減,專一修煉達成清淨無為之境界。屆時你必然發現這個哲理的奧妙,既已達至無所欲、無所求,又有何事不能達成之理。
自封的大師文化低俗,講求的是氣派,重視的是名份;只曉得鋪設排場,只知道漁獵名利,方術可有一些,然道全無一點。再觀今道教之亂象,藉以道教之名,大揚入道授籙,著起道服法衣;稱說效果其大無比,飛符招將、步罡行法,唯獨授籙,否則免談。然而,只重外象,不明內修,殊不知受職容易盡職難,教理教義重於山;也不管穿著道服不服道,聖教前途一面倒的窘境已於環生,難怪一般民眾看見蓄髮著袍的道士會認為是在趕場作戲!
宗教的核心內容在於宗教本身之思想,須以教義學理作為依據,但我們不能否認,艱澀的道教教義非但不能對現實社會提供實際的助益,甚至可能會逐漸遠離現階段的社會;而流傳久遠的術法,自有它存在的價值,惟過度的重視,不以學理為基礎,容易流於形式,甚至過於庸俗使人誣指為迷信;況且術法越高,修持應越深,以學理作為基礎,「學」與「術」內外相應,才不會空有術法而無學理,亦不會以術妄作胡為。道教理念上的「學」,是指對經書道理的闡揚,具有把握性且易於傳授;「道」是指自然之法,有生滅萬物之循理法則,較具無限性而不易傳授。因此,老子認為「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求學的態度,是精益求精,若不進則退;學道則不然,應以少欲知足,方能與道合真。
道教一直侷限在民俗宗教之中難以提升,甚至讓人誤認為低俗宗教,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還是必須回歸到道教本身。當事者未能將自私、自我的主觀意識日復一日的消除,直至自我的思想意識完全契合大道的真理是其主因之一。以失為得之說,即是不停地修煉心性並守持如一,開發潛在的智慧,將自恃高傲的主觀意識減之再減,達到與道契合的境界。一個成功之人,靠的就是無為處事,而非用智謀手段所獲致。以失為得絕不是一種權謀,如同「無為」與「有為」,不是為了有所作為才要無為;相同之理,不是為了「得」才給予「失」。這個「得」是完全符合大道的「得」,是精神上的昇華,而不是物質上的獲取。
人類與社會的發展必須於衝突之間加以檢討改進才能得到長足的進步。民初時期佛教太虛和尚的改革,從非議中走向進步、發展,基於學習的觀點,道教不妨法傚之。本篇言論僅是筆者略抒胸臆而已,囿於才疏,可能觀念上還未成熟,看倌若不贊同,當愚胡謅即可。倘使言論因而禍棗災梨,遺害學林,實為無知之過,並非有心之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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